近日,学校先后下发了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专职科研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师德师风考核办法等制度文件。为了使广大教职工深入了解学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结合现有政策和自身实际选择适合自己的晋升通道,现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一、开放实验技术岗位和专职科研岗位晋升通道,实施专业技术职务分类评审
建立分类考核评价机制,实施专业技术职务分类评审,是岗位分类管理的必然要求。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相关精神,尊重教师成长规律和个人发展,加快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步伐,学校自2013年起逐步实施岗位分类管理,按照岗位工作性质和任务需求,将教师岗位分为教学为主岗位、教学科研并重岗位、科研为主岗位、实验技术岗位、专职科研岗位等五条轨道。2014年,学校对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标准进行了修订,对于聘用在教学为主岗位、教学科研并重岗位、科研为主岗位的人员,可按教师系列相关要求晋升职称,但未对实验技术岗位、专职科研岗位制定明确职称评审标准。
随着岗位分类管理的不断深化,学校加快了高水平专职队伍的建设,2015年陆续出台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实验技术岗位聘用与管理办法(试行)》(西电人〔2015〕74号)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职科研岗位聘用与管理办法(试行)》(西电人〔2015〕81号),旨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教学实践能力和科研创新与创业能力,凝聚高水平团队形成,促建高层次平台建设。学校根据学科与专业建设和科学研究创新需要,预计在未来3~5年内,逐步建立起一支规模为300人左右的专兼结合的实验技术队伍和500人左右的高水平专职科研队伍。在此背景下,实验技术系列和专职科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应运而生。
实验技术系列和专职科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经过了多次不同层面的研讨和不断修订,先后征求了各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专业技术职务委员会委员的相关意见,纵向与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条件进行比照,避免不同系列条件之间的不平衡,横向与其他院校现行条件进行比照,确保制定条件的合理性和完整性。在条件制定过程中,主要从专职队伍的专业性考虑,结合实验技术岗位和专职科研岗位的工作性质特点,侧重考查专业性较强的业绩和成果,例如:对于实验技术系列,将实验室运行维护和实验教学作为基本要求,注重实验教学质量和高水平实验论文的发表,把新实验开发、新实验设备研制和实验教学改革重点项目等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对于专职科研系列,将科研论文和科研项目作为基本要求,注重大项目和大成果的产出,把科研经费、成果转化和科研获奖等作为主要衡量指标。
实验技术系列和专职科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实施后,学校将按照不同的岗位类型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的分类评审。对于教学为主岗位、教学科研并重岗位人员,按教师系列晋升职称;科研为主岗位人员,按教师系列或科研系列晋升职称;实验技术岗位人员,按教师系列或实验系列晋升职称;专职科研岗位人员,按科研系列晋升职称;对于博士后出站人员,按科研系列晋升。
二、适应国家战略发展需求,修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按照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和部署,学校自2008年起,对于聘用在学校专业技术岗位且全职在校的正式工作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分级聘任制度,并制订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明确了晋升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限要求和业绩标准。随着国家人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人才支持体系的逐步建立,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已无法适应国家的战略发展和需求。因此,学校在原有任职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和学校发展要求,结合目前高校评价体系中的重要指标,在调研陕西省和部分兄弟院校政策调整的基础上,对任职条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经过近三个月的研讨和修订,征求了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专业技术职务委员会委员的相关意见。任职条件遵循“资历与业绩相结合、累积贡献与突出贡献相结合”的原则制定,任职年限越长,任职条件相对越低。在制定过程中,一方面结合国家战略发展需求,在原有任职条件基础上增加了师德考核、年度考核、本科教学任务等基本要求,另一方面对二三级教授任职条件进行了调整。在科研方面,注重项目层次、科研经费和成果转化,强调大项目大成果,将“四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化到校经费、ESI高被引、国际重要学术机构Fellow当选者、取得颠覆性成就等纳入任职条件;在教学方面,注重教学成果、教学改革、教学基地建设等,将教学业绩与科研业绩同等对待,把教学成果奖、教改项目、教学团队、教学基地和教改工程项目等纳入任职条件;在学科平衡方面,考虑了经管学科和人文学科的特点,将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国家社科基金、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纳入任职条件。考虑到教师的累计贡献,对于任职年限较长,在学校做出重大贡献或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工作中有突出业绩者,也可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深化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师德师风考核制度
学校围绕十八大以来中央和教育部深化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相关精神,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牢固树立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的理念,研究出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旨在进一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形成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书育人、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的师德风尚,培养和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高校教师队伍。
师德考核对象主要为聘任在专任教师岗位、实验技术岗位、专职科研岗位、辅导员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遵纪守法、学术行为规范、治学态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服务社会等方面。师德考核遵循“以人为本、师德为先、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师德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结果的结合运用,在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同时,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契合度,充分发挥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师德考核每年开展一次,与年度考核同时进行。通过教师自评、学院测评、结果反馈、结果公示、学校审定等环节,确定师德考核结果。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师德考核为优秀,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研究生导师遴选、表彰奖励中优先考虑;师德考核不合格,则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按照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相关精神,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考核结果应定为不合格: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师德师风考核制度实施后,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把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先评优的首要条件和重要依据。同时,学校将实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师德考核结果将放入个人档案,作为今后教师个人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