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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岗位考核与聘期管理,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作用,建立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按照学校本年度工作部署,现开展教学科研机构专业技术岗位2014~2016聘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 受聘在教学科研机构(下称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的在编在岗人员。岗位类型包括专任教师岗位、实验技术岗位、专职科研岗位、辅导员岗位。 2. 学术特区、师资博士后、年薪制聘用人员、以及未满首聘期的新进人员,均按合同期限进行考核,不在本次考核范围内。 3. 受聘在领军岗位的人员按照长周期另行安排考核。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坚持分级考核和分类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目标管理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组织与实施 (一)学校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小组(下称工作组),负责制定聘期考核工作方案,指导和监督各学院的工作程序,审核各学院的考核结果,受理考核过程中的举报申诉事宜。 (二)各学院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委员会(下称院委会),负责聘期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院委会由院长任主任,成员至少由9人组成,原则上应为教授委员会代表、学术委员会代表、院领导等组成。 (三)辅导员岗位聘期考核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实施。 四、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个人填报材料(12月19日~12月22日) 被考核人按照受聘岗位类型,填写相应岗位的《聘期考核表》,并提供有关附件材料,报送至所在学院。 (二)材料审核与公示(12月23日~12月30日) 1.各学院指派专人对《聘期考核表》所填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辅导员聘期考核表统一报送学生工作处。 2.专任教师岗位、实验技术岗位、专职科研岗位人员,由各学院根据上一聘期签订的岗位目标责任书工作任务逐一对照,确定聘期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3.辅导员岗位人员,由学生工作处对上一聘期岗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鉴定。 4.各学院和学生工作处分别对被考核人的《聘期考核表》、上一聘期签订的《岗位目标责任书》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被考核人提出实名异议的,由学院组织调查并形成意见。 (三)组织考核(1月3日~1月10日) 1.专任教师岗位、实验技术岗位、专职科研岗位人员,由院委会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聘期考核结果。 2.辅导员岗位人员,由学生工作处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聘期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公示(1月11日~1月15日) 各学院和学生工作处按照权限分别对聘期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被考核人提出实名异议的,由学院组织调查并形成意见。 (五)学校审批(1月16日~1月17日) 1.各学院和学生工作处分别填写《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并形成《聘期考核总结报告》,连同《聘期考核表》一并于1月17日18:00前报送至人事处岗位聘用科。 2.学校对聘期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和批复,考核结果将作为下次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结果及运用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比例应不超过本单位实际考核人数的15%。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考核结果应定为不合格: 1. 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不合格; 2. 聘期内有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 3. 未完成聘期内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 4. 因个人原因给学院、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引起较大影响; 5. 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聘期考核; 6. 考核材料弄虚作假; 7. 未经同意擅自离岗或进修学习逾期未归; 8. 未经同意与校外建立劳动关系,经劝说拒不改正; 9. 法律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超额完成岗位目标任务50%,考核结果可认定为优秀。 (三)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在下次岗位聘任时可申请高一级岗位;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在下次岗位聘任时可申请续聘原岗位,但不可申请高一级岗位;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在下次岗位聘任时应降级聘用;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应根据被考核人实际情况明确转岗或解聘意见;对于不在岗的教师,应如实上报。 六、相关说明 1. 表中所填业绩应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各项业绩统计起止时间为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 2. 聘期内所在单位发生变化的,由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 3. 聘期内岗位类型或等级发生变动的,按受聘时间折算后的相应岗位类型或等级的聘期目标进行考核。 4. 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军事教研室、长安学院人员委托相关单位组织考核工作。 5. 对于中期考核结论为“有一定难度”和“不能完成”的人员,学院应重点进行考核。 6. 凡遇有特殊问题的,各学院要采用“一事一文”的形式上报学校研究。 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是岗位聘任与管理的重要环节,考核结果是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的依据,也是新一轮岗位聘任的基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稳妥地做好本次聘期考核工作,推进学校考核评价机制的完善与建立。 相关表格请从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rsc.xidian.edu.cn)“资料下载”栏下载。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