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电教〔2006〕11号
关于下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教材建设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家级规划申报途径的变化和有关出版社为我校教材建设基金提供赞助等有关情况,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修订原《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材建设基金管理办法》,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材建设基金管理办法(修订)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高校 教材建设 基金 管理 通知
附件: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教材建设基金管理办法(修订)
教材建设是高等学校一项重要的基本建设,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搞好教材建设对于更新教学内容、深化课程体系改革、提高教学质量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加强学校教材建设工作,更好地开展教材建设工作的有关活动,鼓励教师编写精品教材,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教材,加速教学内容和教材的更新和发展,完善教材编写出版管理制度,特设立教材建设基金。
一、基金的来源
1.学校加大对教材建设的投入力度,每年划拨专项基金;
2.校内有关单位(出版社、教材供应中心等)的赞助;
3.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赞助及校友、友人的捐赠。
二、基金资助的范围、重点、额度
(一)教材建设基金资助范围
1.资助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的编写与出版;
2.资助学校立项教材的编写与出版;
3.资助教材体系、内容改革的专题研究;
4.引进国外先进教材,推动双语教学及相关活动。
(二)教材建设基金资助重点
1.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校级重点立项教材;
2.结合新专业建设,进行课程整合、优化的教材;
3.属于重大教学改革项目,反映教学改革成果的教材;
4.加强文化素质教育,强化基础教学,体现创新的教材;
5.在教学使用过程中反映好,需要修订或再版的优秀教材(含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
6.获校优秀讲义且需修订出版的教材;
7.确实具有鲜明特色或属填补国内空白的教材;
8.跨学科综合性教材;
9.多媒体电子教材(含网络课程教材)。
(三)教材建设基金资助额度
教材建设基金资助项目的资助额度一般视项目的申报途径、类别、内容、难易程度、时间跨度等情况来确定。
1.通过为我校教材建设基金提供赞助的出版社申报,而被批准为国家级规划教材,学校给予资助10000元;
2.通过没有为我校教材建设基金提供赞助的出版社申报,而被批准为国家级规划教材,学校给予资助6000元;
3.省部级规划教材资助5000元;
4.校级重点规划教材资助4000元;
5.校内一般立项教材资助1000~2000元;
6.对于专业面较窄,印数较少,出版确实有困难的教材,学校将视情况给予适当的出版资助。
三、基金的管理
1.教材建设基金由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的管理。
2.教材建设委员会根据学校划拨的经费和其他单位赞助的经费,制定工作计划和各项经费分配比例,并监督使用情况。
3.项目负责人在接到立项通知后,应按核定的经费数额重新填写经费预算表,并签订合同书,在一个月内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立项。
4.资助项目的经费按额度统一集中管理,专款专用,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经费的开支管理,报教务处主管领导审批。经中期检查,视项目进展情况和完成质量确定是否继续资助。
5.教材建设基金资助经费开支范围限于:
(1)调研费;
(2)资料费;
(3)材料费;
(4)版面费及出版发行费;
(5)书稿撰写过程中聘请他人的劳务支出。
6.资助经费不得用于发放工资、奖金、出国考察及其他与完成书稿无直接关系的开支。
7.对已按期出版的教材,如资助经费未使用完的,学校将按项目结余经费的50%给予奖励,其余部分学校收回,转入下一年度教材建设基金。
8.对无故不按期完成任务或自行中止工作的,将停止经费的使用,并追回已使用的款项,主编人不得申请下一年度的教材建设立项;凡拒绝交回经费的,由学校财务处从主编人的工资中扣回,且今后不得申请教材建设立项。
9.对分期拨款的项目,要求每年按时上交进度报告和经费预算表,不按规定报送的,冻结下期经费的使用。
10.凡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材建设基金资助的项目,公开出版时,必须在教材的扉页或前言中标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材建设基金资助项目”字样。
11.凡校教材建设基金资助的项目公开出版时,原则上应优先在为我校提供赞助的出版社出版。
12.主编在教材出版后应交一本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备案。
13.学校每年进行一次校级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统一评审,确定当年的校级规划教材。
14.为了保证资金资助到位,同时确保项目高质量按期完成,学校与项目组之间采用合同制,作为双方相互制约、监督、监查的依据。
15.获得学校教材建设基金资助的其他级别规划教材,参照本办法进行经费管理。
四、监督检查
教材建设基金的使用要重点突出、讲求实效。教材建设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要按规定写出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的总结报告,供学校审议。教材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可组成基金使用监督检查组对资助项目按合同进行检查。对于不能很好履行合同的,视为违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原《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材建设基金管理办法》(西电教〔2005〕42号)文件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