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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1年度“CCF优秀大学生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1点击量:

为倡导大学生积极进取、求知求真,激励优秀学生,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从2012年起评选“CCF优秀大学生”,每年评选一次,每年表彰学生100名左右。

2021年度“CCF优秀大学生”的推荐工作即日启动。

根据推荐规则,一所学校CCF会员数(学生会员不计在内)排在前30名的计算机类学院(或)系,或上一年度组织参与CCF CSP(软件能力认证)且成绩超过250分的人数排名前35名的计算机类学院(或)系有推荐资格,推荐数量和该校相应的排名相联系,一所高校推荐总名额不超过4个。本学会根据各校推荐渠道排名给出了每所学校表彰名额数,我校有4个推荐名额

“CCF优秀大学生”把被推荐学生的CCF CSP(软件能力认证)成绩作为证明其专业能力的重要指标,被推荐学生的CSP认证成绩须不低于250分。4个名额及3个名额的高校,分别允许有2个及1个名额不受CSP分数限制,但被推荐学生须满足如下至少一个标准

1)计算机编程类相关竞赛(如NOI、ACM等)获奖

2)在CCF规定的中外学术会议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3)授权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

获表彰者将由CCF资助参加中国计算机大会(CNCC2021),并参加在会议期间举行的2021“CCF优秀大学生”颁奖会。

相关事项时间表

1.收到此通知后,公布此消息。

2.即日起至2021年7月26,本校CCF会员可推荐一名候选人。其他有意向的同学可以自荐。推荐人或自荐人填写《CCF优秀大学生推荐表》(见附件)并请在2021年7月26日前将填写的推荐表通过邮件方式发送到本校初审负责人邮箱hfeng5211@qq.com,逾期不予接收;

3.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校内推荐评选并报送推荐名单。

附:CCF优秀大学生评选实施细则

一、宗旨:

为倡导大学生积极进取、求知求真,激励优秀,扩大CCF的影响,中国计算机学会设立面向高校在校本科生的“CCF优秀大学生”。

二、表彰规模及参评学校条件:

1.每年评出100名左右,其中理事可联名推荐若干名(不超过5名)。

2.CCF会员数(学生会员不计在内)为全国前30名的高校,或上一年度组织参与CCF CSP(软件能力认证)且成绩超过250分的人数排名前35名的高校有推荐资格。

3.表彰名额由CCF根据学校会员人数排名及CCF CSP认证250分以上人数排名分别分配。一个学校每年获表彰学生总数最多不超过4名。

三、获表彰人须满足如下条件:

1.系在计算机(或相关)专业就读的全日制三年级和四年级的本科生。

1.1 在推荐候选人时,即当年上半年,被推荐的学生应为大学二至四年级本科生;

1.2 所有被推荐的获表彰者,均须保证按要求参加当年的中国计算机大会(CNCC)和“CCF优秀大学生”颁奖会;

1.3 如当年被推荐的获表彰者未参加“CCF优秀大学生”颁奖会,则相应扣减其推荐学校次年的推荐名额。

2.学习优秀,在专业科研实践活动中表现出色,专业学习能力强。具体可表现为具有CCF CSP(软件能力认证)成绩且达到一定标准、计算机编程类相关竞赛(如NOI、ACM等)获奖、在CCF规定的中外学术会议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授权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等。

3.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公益活动。

四、评选机构:

1.CCF成立由5人组成评选工作组,成员由秘书长任命,复核和批准各校的推荐名单。

2.有资格推荐获表彰学生的高校成立由3-5名教师组成的评选工作组,其中一名为组长。设有CCF学生分会的高校,评选工作组中至少1名成员来自CCF学生分会。评选工作组成员由院长(系主任)任命。

五、评选程序:

1.推荐过程为开放式,院系教师、班级负责人、学生会负责人、学生等均可(联名)推荐(填写推荐表格),高校评选工作组受理推荐。不接受个人申报。

2.评选小组评选实行署名投票制,被提名人得票超过半数时,按得票高低依次选取。如有争议,由院长(系主任)裁决。

3.评选结果需得到院长(系主任)批准并在推荐表上签字,加盖院系图章,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CCF。

4.对于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由两名理事联名推荐。联名推荐的候选人不超过5人,来自一个单位的此类候选人不超过1人。已获得3个及以上推荐名额的高校,不再接受其优秀学生通过理事联名进行推荐。

5.CCF复核并确定最终获表彰名单,公布并颁发证书。

六、表彰:

1.优秀大学生证书由CCF秘书长签发,获表彰者由CCF资助参加CCF组织的学术活动或颁奖仪式。

2.CCF在其网站及《中国计算机学会通讯》上公示获表彰人名单。

3.CCF推荐获表彰者到CCF企业会员单位实习,如系毕业生,CCF向CCF企业会员单位推荐就业。

七、约束条件:

1.如获表彰人有不诚信行为者,CCF有权取消该生此表彰,并公示。

2.获表彰人获得此表彰后,在本科阶段不能再次获此表彰。

3.研究生和大专生不在参评范围。

八、经费来源:

1.本表彰所需费用列入CCF年度预算。

2.CCF接纳社会机构赞助该表彰,赞助机构标识可出现在证书上,但不冠名。

九、附则:

1.本规则由CCF常务理事会批准后生效。

2.由CCF秘书长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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