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more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本科教育 > 教学通知 > 正文

关于2009届本科毕业设计的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28点击量:

 

各位老师及同学:

 一、关于毕业设计中期检查

学校在425日至510日期间对毕业设计进行中期检查。请在55日前填写并上传中期检查表至本科教务系统。中期检查成绩将作为毕业设计总成绩的一部分;中期检查表也需装订于毕业设计(论文)中。
      
今年,学校建议各学院在中期检查中推行预答辩制度,请各教研室自行组织中期答辩,以便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二、关于校外毕业设计

学院已经为校外做毕业设计的学生安排了校内导师,学生可以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查看,及时与校内导师联系。登录网址用电信用户网址较快。电信用户网址:http://125.76.215.232/xdjwWeb/index2005.jsp

在校外做毕业设计的学生主要由校外导师指导,任务书、工作计划、中期检查表等由校外导师填写,由校内导师上传至教务系统(且需装订于论文)。学生在校外导师的指导下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最后由学生传给自己的校内导师审阅。校内导师主要负责后期学生论文审查、毕业设计答辩等。

   校外毕业设计学生请在学院主页毕业设计栏内(/bkview.asp?artid=261)下载毕业设计的各种表格及相关规定,按《毕业设计质量检查责任书》以及《毕业设计工作条例》等规定撰写论文。

校外毕业设计的学生另需填写《校外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调查表》二份,一为校外导师填写,一为学生填写(此表不需装订于论文,返校时带回交导员处即可)。

校外毕业设计的学生5月份必须要完成论文的撰写并传给校内导师审阅,531日前返校。由校内导师安排答辩。毕业设计答辩在615日以前结束。

三、关于毕业设计盲审

教务处将于515日公布各学院的毕业设计盲审名单,531日前各学院上交盲审论文。64日公布盲审结果。盲审结果分合格、适当修改、大量修改、重做4个等级评判。盲审结果为合格的论文,可直接参加答辩;对于要求适当修改的论文,修改后由指导教师审核方可参加答辩;对于要求大量修改的论文,修改后由院(系)重新审核后方可答辩;要求重做的论文,验收答辩工作将延期进行(盲审试行办法另行通知)。

 

 

                                        计算机学院

                                                                 2009428

上一篇:转发学校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和盲审办法(试行)的通
下一篇:2009年推出IBM书籍出版资助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