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研究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学术创新氛围,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开展自主科学研究活动,自由探索科学技术前沿,根据“研字〔2018〕17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设立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项目。
一、创新基金类型
创新基金项目资助类型分为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类和竞赛培育类。
(一)基础研究类项目研究对象一般为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的基础性理论问题,成果形式以公开发表的论文为主。
(二)应用研究类项目研究对象一般为相关学科的实践应用型问题及科学探索,成果形式一般为原理样机、成果展示、发明专利等。
(三)竞赛培育类项目主要是支持研究生参加国家级Ⅰ类、Ⅱ类、Ⅲ类和省级Ⅰ类、Ⅱ类学科竞赛(具体竞赛名单参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试行)》西电研〔2017〕34号中学生学科/科技竞赛分类项目列表)。
二、创新基金资助额度
2018年度计算机学院创新基金按照资助额度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人民币不超过5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2万元/项。重点项目要求选题紧跟学科前沿,具有开创性或对科技发展或日常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一般项目要求选题应为学科前沿或关注热点,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科学合理、清晰可行。
三、申报要求
创新基金项目负责人及成员一般应为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每个项目参加总人数不少于3人。
创新基金申请者须经导师同意后方可申请,申请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进行申报,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
创新基金每年申报一次,项目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1个项目,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3个项目。已获支持尚未结题的创新基金负责人不能再次申请创新基金。
四、验收与绩效考核
项目验收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档(预期成果未达标,不按照要求开展研究和执行管理,不提交结题报告等均视为不合格),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创新基金。
项目负责人在提交结题报告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对不能按任务书要求完成研究工作或违反学术道德、弄虚作假、侵害学校或他人利益的项目负责人,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于4月28日12:00前将立项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北校区主楼四区216办公室,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haol_xidian@163.com。(注意: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必须进行脱密处理,做好保密相关工作。)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8202427(-801)
计算机学院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