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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春季申请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5点击量:

为做好2018年春季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受理对象
(1)2012(仅限于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2013、2014、2015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达到学位申请条件的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2.受理时间
2018年3月5日至16日的每周一、周三和周五,过期不予受理。
3.答辩时间
2018年6月10日前完成答辩工作。
二、资格审查
1.申请人必须按培养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
2.提交的学位论文必须符合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三、图像采集工作
没有进行图像采集的研究生,请在提交学位申请之前携带介绍信(参见附件)自行前往指定地点拍摄照片。
四、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
所有拟申请学位答辩的研究生,在学位论文送审之前,必须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送审。
1.检测对象
2018年春季拟申请授位的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2.论文提交
学位申请人员于2018年2月19日至28日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xwb@xidian.edu.cn,论文电子版必须为论文的正文部分(除去封面、目录、参考文献、附录、致谢、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等),论文电子版命名规则为:学号-作者姓名-论文题目-领域(二级学科)-导师姓名.doc(docx或pdf。发送论文电子版的邮件统一命名为:2018年春季拟申请授位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研究生院学位办统一对申请授位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反馈至学位申请人员电子邮箱。
3.检测通过标准
理工、军事类:总体文字重合百分比不高于15%,各章节文字重合百分比不高于30%。
人文、经管类:总体文字重合百分比不高于20%,各章节文字重合百分比不高于30%。
4.检测结果处理
(1)论文初检结果达到检测通过标准,学位申请人员当次可直接提交送审学位论文;
(2)论文初检结果总体文字重合百分比高于50%或章节最高文字重合百分比高于70%的学位申请人员,取消当次学位申请资格,下次方可提出学位申请;  
(3)论文初检总体文字重合百分比不高于50%且章节最高文字重合百分比不高于70%,但初检结果未达到检测通过标准的学位申请人员,须对论文进行不少于两周的修改,并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复检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后申请论文复检,复检达到检测通过标准的学位申请人员可提交送审学位论文,复检仍未达到检测通过标准的学位申请人员,取消当次学位申请资格,下次方可提出学位申请。
5.相关说明
(1)2018年春季拟申请授位的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以免耽误后续学位论文提交送审工作。
(2)各位研究生务必及时查收邮件,并如实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情况表》(以下简称《检测情况表》),《检测情况表》经导师签字确认后在提交送审学位论文时交至所在学院或研究生院学位办。
(3)需复检的研究生务必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复检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同意后及时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申请学位论文复检。
五、材料准备
提交学位申请时请准备好以下材料(各项签名及单位盖章必须完备):
1.学位论文提交申请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聘请导师登记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或聘请硕士学位论文导师协议书(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
3.学位审批书
4.学位论文软、硬件验收表
5.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将复印件粘贴在学位审批书指定处)
6.在校期间成绩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研究生院学位办打印;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在研究生院培养办打印;工商管理硕士在MBA中心打印)
7.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
8.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报告表
9.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情况表
10.学位论文盲审评阅书2份(论文编号处请不要填写)
11.硕士学位论文(盲审格式)2本(学位论文封皮在研究生院学位办领取)
盲审论文印刷格式要求:
(1)论文封面隐去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
(2)请勿在“独创性声明和论文使用授权”的作者和指导教师处签名;
(3)发表学术论文及参与科研情况等仅以第几作者注明即可,不要出现作者或他人姓名;
(4)删去致谢页内容,保留致谢页页面;
(5)论文采用双面打印;
(6)学位论文其他撰写要求参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要求(2015年修订版)》执行。
六、申请流程
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通过的研究生,准备好上述材料后方可办理学位申请手续。研究生院教学点的研究生在研究生院学位办办理学位申请手续,各学院教学点的研究生在所在学院办理学位申请手续。
1.提交上述材料,办理学位论文送审手续。
2.学位论文盲审结果返回并通过后,交1本论文至所在学院进行明审。
3.所有评阅意见返回并通过后,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导师安排好答辩委员会后由答辩秘书到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学位办办理答辩审批手续。
4.答辩结束后,向学院提交1张2寸图像采集照片,并在背面注明学号、姓名等。
5.学校在答辩结束后统一组织学位论文抽查评估工作,没有被抽查的同学可向图书馆提交最终版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学位论文,被抽查的同学按照专家意见修改论文后向图书馆提交最终版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学位论文。最终版学位论文共提交5本,其中1本提交学院用于存档,4本提交校图书馆(自行提交还是学院统一提交请咨询所在学院)。
七、其他注意事项
学校修订了学位审批书和学位论文评阅书,请务必在本通知下方下载最新版本,否则一律不予送审学位论文。
 
联系人:朱翙  
联系电话:8820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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