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察,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泉
成员:沈玉龙、崔江涛、王宇平、高琳、刘西洋
秘书:向麟海、付凯元、高红
督察:马建峰
招生工作地点:北校区主楼IV-215
联系电话:029-88202354 监督举报电话029-88202427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资格
招生计划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17年招生总规模 |
2017计算机学院招生计划 |
已接收推免生 |
少数民族骨干 |
全日制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07 |
157 |
66 |
|
083500 |
软件工程 |
40 |
14 |
|
040110 |
教育技术学 |
3 |
|
1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107 |
11 |
|
非全日制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88 |
88 |
|
|
复试资格
学科门类 |
总分分数线 |
单科分数线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数学 |
专业课 |
教育技术学 |
310 |
44 |
44 |
/ |
13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学术型) |
320 |
40 |
40 |
55 |
55 |
计算机技术 |
270 |
40 |
40 |
55 |
55 |
计算机技术(昆山研究生院) |
270 |
40 |
40 |
55 |
55 |
优研计划 |
265 |
35 |
35 |
53 |
53 |
少数民族骨干 |
245 |
30 |
30 |
45 |
45 |
注:
1.原报考工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软件工程)270分-320分且单科过线的考生可参加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调剂复试。
2.面试顺序按照一志愿上线优先顺序进行面试。
3.总分270分以上且单科线过线的考生都能参加复试。
四、复试安排及成绩折算办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笔试、机试、综合面试(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口试及综合素质考察等)。
(2)所有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2017年3月23日下午3:00-24日上午10:00到计算机学院会议室主楼四区-218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和领取复试准考证。没有报名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所有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于3月24日下午统一进行专业知识笔试和上机考试(教育技术学考生不参加机试,只进行笔试;优研计划考生不参加笔试和机试)安排如下:
上机考试时间:13:00-14:30 笔试时间:14:50-16:50
上机考试和笔试地点:南校区E楼三区203-208,具体教室以资格审查当天发放的准考证为准。
(3)3月25日(周六)下午和晚上各复试组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及具体安排由学院确定后通知,请关注我院网站的后续通知(/)。
(4)参加优研计划并通过面试取得资格的考生,必须报名确认资格审查和体检,并按照要求参加导师组面试以确认录取,资格审查的材料与其他考生要求相同。
(5)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以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复试科目为准。
(6)上机练习安排:
时间:3月24日上午9:00开放
上机练习地址:http://202.117.120.31/xdoj/
用户名:考试编号
密 码:考试编号
(7)总成绩折算办法:
总成绩(满分1000)=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成绩(满分500)
其中笔试成绩100分,机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300分
五、注意事项
1. 参加优研计划的考生必须参加资格审查和体检,不参加笔试和机试;
2.所有考生必须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参加心理测试,否则复试成绩按照不及格计;
3.报名时在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往届毕业生提交最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1份,大学期间平均成绩及成绩排名证明1份(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也可提供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红章)。
高职高专学历的考生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6门或6门以上课程进修成绩单。
(4)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
(5)未通过教育部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在职考生必须提供档案所在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7)报考学院要求的其它材料以及能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其它材料。
(8)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六、体检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全国统考、强军计划)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不体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执行。
2017年研究生复试体检安排
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现就体检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体检对象:所有复试考生。未参加体检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体检方式:
1、我校校医院统一体检。
2、自行至所在城市二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与我校统一体检项目相同,复试时将体检表格交校研招办112办公室。
我校统一体检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体检项目及收费标准
1、一般项目 20元
(含内、外、五官、视力、辨色力、听力、身高、体重、血压等)
2、心、肺透视 8元
3、肝功十项检查(校外推免生前五项必须检查) 50元
(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白蛋白(A)、球蛋白(G)、直接胆红素、 总胆红素、 总蛋白、间接胆红素、碱性磷酸酶、谷酰转肽酶)
总计 78元
以上体检项目收费标准执行《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1版)》(陕价行发【2011】175号)。
体检时间:2017年03月26日—03月27日上午7:30-12:00。心、肺透视项目7:30-12:00和13:00-16:00。
体检地点:北校区校医院门诊部。
体检要求:
1、体检使用校医院统一体检表格,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
2、准备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一张,粘贴在体检表格上,如实填写体检表、化验单上的姓名、性别、学院(填写报考学院)、专业、学号等信息,不按要求填写者后果自负。
3、二志愿调剂考生在我校校医院体检或自行体检时除填写上述要求填写信息外,需将身份证号码以及联系方式填在体检表的空白处。体检结果出来后外地体检的考生第一时间将体检表寄送至以下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二号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159信箱 付老师 收 电话:88202427 邮寄内容备注:体检表
4、早晨空腹(禁食8小时)抽血化验肝功能。
5、体检项目不分先后次序。体检时请自觉排队,遵守纪律。
6、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到医院收表处。体检结果由医院直接返回研究生院。
计算机学院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