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5年
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西电教〔2004〕4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04〕4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05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的评选工作,并从中选拔部分成果申报省级优秀教学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范围和重点
校级优秀教学成果是指我校广大教职员工在长期教学及教育管理实践中总结形成的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创新性、新颖性、实用性和推广价值,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了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教学成果要有能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或正式发表的论文。
2005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的范围是自2003年以来,在我校本专科生、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并得到应用的教学成果。奖励的重点是在改革和创新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学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及中青年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
本次校级优秀教学成果的奖励继续以本科教学成果为主,其奖励比例约占获奖成果总数的65%左右;研究生和成人教育教学成果控制在总数的25%以内;教学管理类成果不超过总数的10%。
二、成果主要完成人和参加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学校正式在编的教师、教辅、教学管理人员,曾从事过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直接参与该成果工作的机关工作人员;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主要完成人必须承担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和教学辅助工作),有连续三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并直接组织、领导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
(四)每项成果的完成人不得超过5人。
三、成果奖励等级和数额
(一)2005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初步确定30项左右(其中一等奖10项左右,其余为二、三等奖)。
(二)对获奖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授予荣誉证书和奖金,
(三)校级教学成果奖奖金: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600元;
四、成果申报和评审
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在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持下统一进行。
教学成果奖评审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程序为:个人(集体)申请
→院系推荐 →校评审委员会审议→学校审核批准。
本次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各单位务必在9月29日前将拟申报成果奖的项目名称报评审办公室,10月18日上午10时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作为附件的科学总结或论文)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恕不受理。
申报书请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送交时请附软盘或发E-mail至jyk@xidian.edu.cn 。申报书可从校园网下载。
五、2005年度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是我校总结教学工作,迎接2006年教学评估的重要步骤,是争取省级、国家级成果奖的基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广泛深入地总结教学工作中的闪光点,认真撰写申报书,组织好支撑材料。
二○○四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