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生源质量,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试行)》,计算机学院开展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改革。
一、组织机构
(1)学院领导小组
组长:王泉
成员:马建峰、沈玉龙、崔江涛、高琳、向麟海
(2)考核专家小组
由学术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5位教授
(3)监督小组
马建峰、王卫东、付凯元、高红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者必须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及违法违纪行为;
2. 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拟攻读全日制培养的博士研究生。
3. 申请者应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55所高校、中科院或其他“211”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或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申请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若申请者科研能力特别突出可不受此条限制。
4. 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不超过45岁(1972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不受此限制。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1)在读学术型硕士生
符合学校硕博连读申请条件;
(2)应届硕士生
①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②硕士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申请者第二)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研究生学术期刊/学术会议参考目录》规定的期刊或者会议上至少1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3)在职人员(满足下列任一条即可)
①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研究生学术期刊/学术会议参考目录》规定的期刊或者会议上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
②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持证)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1项;
③ 近三年,作为负责人至少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三、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提交以下材料,包括: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下载);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和本科阶段证书复印件;
3、硕士和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 两位本学科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原则上其中一位推荐专家为申请人的硕士研究生导师;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详细摘要和目录);
6、其他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得专利证书的复印件、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等。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四、申请程序及原则
1、申请者将申请材料经导师审查同意后按照时间要求提交至学院。
2、考核专家小组在认真考核申请人材料的基础上拟定接受申请者名单,经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批准进行公示。
3、充分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尊重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自主权。科学选拔。
4、公开、公平、公正。各工作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5、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突出重点。强化对申请人专业学术潜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五、考核办法
1、考核专家小组成员分别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
2、考核专家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对申请者的综合情况进行打分,所有考核过程均做好相应记录工作。
3、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申请人具体情况,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充分考察申请者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并进行英语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
2、综合素质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七、录取
(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专家考核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二)通过“考核制”选拔的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毕业就业、缴纳学费政策及奖、助学金政策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一)本方案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方案由学院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计算机学院
201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