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需要参加今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老师们,请注意:
1,5月27日(本周五)下午4点到学院会议室开会,由郭院长给大家解读今年的评审政策;
2,6月2日前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011版》(请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以及所有申报材料交至院办(含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单位+姓名+申报职称”);
3,材料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学校工作总体部署,现将我校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教师、工程系列申报条件参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评聘实施细则》(西电人〔2004〕78号)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西电人〔2005〕16号)文件执行。
2. 图书、出版、卫生、档案、中小教等系列申报条件参照行业标准执行。
3. 具有博士学位且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职称人员可申请正常晋升副高职称,具有硕士学位且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职称人员可申请正常晋升中级职称。
4. 对1960年1月1日后出生但不具备规定学位条件的人员,执行学历破格政策。
5. 对具有博士学位但任职年限未达到规定条件的青年教师,执行年限破格政策。申报破格晋升副教授人员应为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破格晋升教授人员应为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日程安排
(一)
5
月
24
日
~
6
月
2
日
申报人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011
版》(下称《评审表》,请从人事处网站下载),准备附件材料,并将所有申报材料交至各单位(含电子版,命名格式为“
单位+
姓名+
申报职称”
)。
(二)
6
月
3
日
各单位填写《2011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汇总表》(下称《汇总表》)。
(三)
6
月
7
日
~
6
月
8
日
各单位将汇总表及所有申报人员材料(含电子版)交人事处初审,并按初审合格人数至财务处缴纳评审费用。
(四)
6
月
9
日
~
6
月
13
日
1.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校评人员申报材料。
2.学校召开职改领导小组会议。
(五)
6
月
14
日
~
6
月
15
日
按评审权限分别公示材料,各学院上报公示结果及本单位组织评审的学科评审组成员名单。
(六)
6
月
16
日
~
6
月
17
日
1.各学院组织评审。
2.各学院上报副高及以下评审结果和校评职称人员排序。
(七)
6
月
20
日
~
6
月
24
日
学校组织评审。
三、材料要求
(一)个人申报材料包括《评审表》原件1份(含电子版)和附件材料。
1. 《评审表》的具体要求
(1)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表内各栏目要求,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如有疑问请咨询学院或人事处工作人员。人事处联系电话:81891773。
(2)《评审表》必须用16K纸打印,用8K纸套印并装订,纸型应严格按照要求以便存档。
(3)填报工作业绩(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科研、获奖、专利等)均指任现职以来所取得,任现职前的成果请勿填写,各项业绩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13日。
(4)填报科研任务情况时,将承担的校内科研项目(如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各类校内基金项目等)填写至“校内科研项目”栏目。
(5)论文著作须正式公开发表(出版),录用及未公开发表的文章及著作请勿填写。
(6)《评审表》中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请学院指定专人核算并签名。
(7)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鉴定专家限2人,申报正高职称鉴定专家中至少1位为校外同行专家。
2. 附件材料的具体要求
(1)外语合格证书复印件(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外语培训合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
(2)培训及进修经历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各类获奖证书、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
(4)《评审表》中所填论文的复印件,主要包括期刊首页、目录(请标识出本人论文位置)、本人论文全文、检索证明。
(5)《评审表》中所填专著、译著、教材的封面、目录、表明本人撰写内容及字数页面的复印件。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单位若非我校,需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3. 特别说明
(2)上述材料复印统一使用A4纸,并按以上顺序排列,制作目录装订成册,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用纸袋装好,并在纸袋正面粘贴袋内材料目录及个人申报信息,纸袋侧面也须粘帖个人申报信息,包括姓名、申报职称名称、所在单位。
(3)申请人无需提供学历、学位证明,但在初审中个人《评审表》中的学历、学位信息与人事处人员信息库不符者,需交验证书原件。同时提请广大教职工注意,若个人学历、学位信息有变动,请及时至人事处更新。
(二)单位报送材料
1. 各单位将《汇总表》按申报系列(教师、工程、实验、管理)与等级(正高、副高、中级)分别填写及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破格晋升信息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2. 将《汇总表》及个人《评审表》汇总后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至rsc@mail.xidian.edu.cn。
四、相关事项
1. 当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与合格线若在职称申报结束前公布,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可参加当年职称评审。成绩由人事处统一在官方网站查询核实并打印成绩单,作为反映申报人外语水平的凭证。
2. 申报材料的审核由各单位人事干部统一提交,申报个人应主动回避。
3. 校评人员评审材料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请于6月13日18:00前,由各单位统一报送人事处教师科。院评材料的审核由各学院负责。
4. 对于学校组织评审的职称系列,若同一单位申报同一职称人员超过2人(含),须有单位推荐排序。
5. 各级评审组织在评审前应对副高及以上申报材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2天,公示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除在本单位通知外,同时应在校园网相应栏目中公告。
6. 学院学科评审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非本院成员比例应高于三分之一,评审组构成须报人事处审批备案。
7. 学院组织评审结束后,由各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在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内(学科评审组意见栏内)填写票数及结论,并请相关负责人在指定位置签字盖章。《评审表》原件及相关材料请于6月17日18:00前报送至人事处教师科。
8. 评审费用:申报高级职称缴纳评审费300元,申报中级职称缴纳评审费200元。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和工作安排,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相关附件在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详情请登录人事处网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