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学校08级毕业设计盲审工作现已结束。本次盲审自5月29日至31日进行,学校组织了十五位相关专业的专家、教授参与集中盲评工作。现将盲审结果及后期注意事项予以公布。
本次抽查盲审论文共计229份,其中合格97份,占42.4%;适当修改110份,占48%;大量修改19份,占8.3%;重做2份,占0.9%;未提交1份,占0.4%。依照《关于下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和盲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西电教[2009]17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负责人督办“问题论文”的后期修改与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书》的填写等工作。需“大量修改”、“重做”及“未提交”的论文要求如下:
1.
需要“大量修改”的论文,各学院应在正式答辩前,
组织由教学副
院长、校盲审专家等参与的复审工作
(人数不少于3人),
复审情况及结果需有文字记录,参与专家需统一会签
。
通过院系组织的复审后学生方可参加正常的答辩,如复审不合格,则该生依照“重做”要求对待。
2.
需要“重做”和“未提交”的论文,学生不得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毕业设计答辩。相关学院须另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答辩,将最终成绩于7
月7日前报教务科,此次如未通过,则该生须按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条例》(西电教
〔2005〕84号)第十三章“
补做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执行。
3.
《盲审意见书》和《修改说明书》等修改信息装订在论文的最后页。
请各学院在上报最终答辩时间、地点时,统一上报学生的《修改说明书》复印件,同时提供相关学生的答辩信息,学校将在最终答辩时进行重点检查。
附件:2012年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盲审结果
教务处
201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