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办文资[2013]4号,下称《通知》)转发,请认真遵照执行。为做好各单位201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201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严格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文化企业进行填报,确保申报工作按时完成。
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采取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同时上报方式 (各单位的电子文件需以光盘形式提交)。申报单位从财政部政府网站司局频道(http://wzb.mof.gov.cn/)下载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办文资[2013]4号)以及“201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和使用说明, 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关资料。申报项目涉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合同文本、付款凭证等,应按要求上传扫描件。每个项目的电子文件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
三、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规定,务必于2013年5月16日前向科研院报送申请文件(一式二份),逾期不受理。
四、各单位申报过程中如有其它问题,请与财务司国资与企业处联系。
联系人:刘九舒 高磊、章亿发,联系电话:010-66097605, 66097060
科研院联系人:王喜媛
联系电话:88202306
科研院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