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学术生态,弘扬学术道德,构建良好学风,使研究生自觉遵守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学术事业的神圣性与严肃性、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我院开展2021年校庆月“遨游科学”研究生学术年会暨第四届“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月”系列活动之“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典型学术不端行为案例展”。
本期将展示随意侵占他人研究成果、虚假署名等相关案例,请广大师生引以为戒。
案例一:史上最牛“套牌教授”
2012年,北京化工大学教授陆某,利用中国人姓名拼音所对应英文名字的相似性,把三个不同** Lu的学术成果、学历、工作经历进行了剪切、粘贴和美颜。这样,集耶鲁大学卢俊的7篇顶级学术期刊论文,多伦多大学Lu **的博士学位、美国默克公司Lu **的工作经历于一身的豪华学术履历,让陆某获得了“青年****”的入选资格。当年陆某39岁,可谓“羽扇纶巾、雄姿英发”,只是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最终被方舟子打假而被解聘。在学术不端的案例中,陆教授的这波操作可谓最具国际范的学术不端了。
案例二:科技部通报论文造假案,河南大学一附院院长卷入其中
2020年,科技部发布《关于论文造假等违规案件查处结果的通报》,通报了一批论文造假等案件。其中,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孙某某违反论文署名规范问题。经查,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张某为通讯作者、孙某某为第一作者的一篇论文,系由孙某完成并投稿。孙某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其署名为通讯作者,并自行注册通讯作者邮箱与期刊联系。张某对论文撰写、投稿不知情,但在获悉论文发表后未向期刊提出撤销其通讯作者署名。河南大学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取消孙某某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评优评先资格3年,撤销其依托论文获取的相关项目、奖励、荣誉,并追回奖金;取消张某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评优评先资格1年。
案例三:202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查处的不端行为之一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公布了《2021年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第三批次)》。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郑州大学乔某等撤稿论文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
经查,该论文存在篡改图片、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和擅自标注他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问题,第一兼通讯作者乔某负全部责任。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十次会议(生命医学专业委员会)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1年第十三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第一、六项的规定,撤销乔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三维培养转导Sox2诱导人颊黏膜上皮干细胞为iPSC的研究”(批准号81200796),追回已拨资金,取消乔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1年7月20日至2024年7月19日),给予乔某通报批评[3]。
以上案例告诫我们一定要秉承科学严谨的科研态度,牢记学术规范,诚信开展科研工作,真实取得科研成果,千万不要投机取巧,不要触碰“学术高压线”,否则必将为之付出沉重代价。
相关资料摘自:
1.https://image.baidu.com/
2.https://zhuanlan.zhihu.com/p/145991672
3. http://www.most.gov.cn/tztg/202009/t20200915_158751.html
4.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1957.htm